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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是这样的: 01 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是工伤。比如在劳作过程中遭到人身损伤或许中毒等。 02 作业时...
请问是如何受伤的?是工伤吗?具体花费的医药费为多少?是否有去专门的鉴定机构去做伤残鉴定?倘若申请工伤赔偿,您是可以要求赔偿治(医)疗费、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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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罪犯工伤鉴定办法(试行)》的规定,罪犯工伤鉴定的范围为: (一)从事日常劳动、生产或从事监狱临时指派或同意的劳动的; (二)经监狱安排或同意,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的; (三)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监狱指定,但从事有益于监狱工作或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 (四)在劳动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职业病种类、名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在生产劳动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经监狱确认其他可以比照因工作、残或死亡享受工伤补偿待遇的。 但由于罪犯的特殊身份和监狱是特殊机构,所以,工伤待遇一般只有正常劳动工伤的40%左右。
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估计不够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最低为10级,一般达到10级基本是骨折术后无障碍或者器官轻微缺失。例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10级第14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功能障碍。《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10级第5项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工伤赔偿最新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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