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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
《民事诉讼法》保护隐私。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当事人相互作证。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要保密,需要在法庭上出示的,不得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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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看有没有无罪辩护理据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经鉴定被害人是重伤,无罪辩护有两种可能性:指控证据不足(比如不存在因果关系、重伤鉴定不采信并且轻伤鉴定也不采信、重伤鉴定不采信并且是过失致人轻伤)、正当防卫。 2、最终是否能得到一个好的处理结果,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并“及时”向办案机关简明、扼要、有理、有据、有力地说清楚--这需要一定的刑事法律素养和辩护语言技巧--所以,一旦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
所谓隐私就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干涉、侵入的个人信息、私事和个人领域。关于侵犯他人隐私,例如:为取证可以侵犯他人的隐私吗这个问题,由于隐私是人格权的一种,因此隐私在作为人格权对待时,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保护。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呼声也越来越高。最高法院在2001年《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解释》中就明确地提出了对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对隐私权无法可依的状况,应该说是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进步。
被害人不需要写诉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刑事判决,只有被告人才有上诉权,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没有上诉权,不可以进行上诉,如果被害人或其代理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另外,如果被害人或其代理人作为当事人参与一审诉讼的,则针对被告人的上诉,可以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的意见材料,向二审法院表达对于一审判决及有关被告人的上诉请求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第二百一十八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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