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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父母的关系无法解除。不可能通过法律女与血缘父母的关系是不可能的。法律没有规定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和成年子女可以断绝关系。根据我国民法等相关法律...
制定血亲父母子女关系是根据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和事实抚养关系的形成,由法律认可人为设定的,如养父母和养子之间的关系。这种准备血亲的父母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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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的,除双方合意外外外,还需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管关系解除登记;协议不成的,起诉法院。法院审查中解除的因素包括:养父母与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养育子女未成年前,不得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1、根据《收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5)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3、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 (2)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3)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4、不能达成协议的,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收养而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如果双方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除父母子女关系。亲生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在法律上解除。实中的确存在着所谓断绝父子关系的情况,对此,只能说明父子关系恶化到了严重的地步,但这种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也就不能通过法律手段人为地予以解除,也不能通过登报声明或双方协议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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