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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被就羁押的嫌疑人是坏事,因为这意味着开庭的时间的延长,或者说此人在看守所的时间要长,而看守所和监狱有不同2、对于案件本身很不好说,确...
并非一定要经过补充侦查,如果经过检察院审查证据不充分,且经过与公安沟通即便补充侦查也确实无法调取新的证据,那就没有补充侦查的必要,检察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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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最多1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看看具体情况。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有权将刑事案件返还公安机关进行第二次补充调查,并重新计算每次期限。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检察机关有权不起诉犯罪情节明显轻微的。因此,补充调查与不起诉之间没有不可避免的联系。但是,如果补充调查第二次返还,案件仍不清楚,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得起诉。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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