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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而已,又不是假释以下内容供参考: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只有等法院裁定减刑之后才能确定还需服刑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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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出了监狱大门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没有任何警察盘问抓捕审问等执法权。在监狱大门口看见有违法犯罪只能报警由公安民警处理。在现实社会中,我们了解到狱警属于人民警察,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狱人们警察是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以及侮辱罪犯的人格等行为,否则均构成犯罪,应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分。
这个要看其表现,是否符合减刑规定,如果能够减刑,原则上不低于8年的一半,4年多就可出狱了,不能减刑,要等8年期满。《刑法》规定:第七十八条【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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