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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换股票公司债券发行人资格: 1、经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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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票所有者将所持有的股票抵押给管理机构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所有者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可以根据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债券交换给所持有者抵押的上市公司股票。可转债是嵌入式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可以说是可转债的一种。可转债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成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面值低。本质上,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增加期权,允许购买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不同之处在于,可交换债券是指交换原股票而不是增加股票,而是增加股票。
在我国,符合一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经批准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发行价格:上市公司是以发行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以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重点国有企业是以拟发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我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债券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上市公司发行的,在发行结束的6个月后,持有人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重点国有企业发行的,在该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其股票上市后,持有人可依据约定的条件随时转换股份。若在转换期满后仍未转换为股份的,利息一次性支付,不计复利。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 1、发行的主体是上市公司; 2、要经股东大会决议; 3、要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 4、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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