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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不具体说明属...
1、《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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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婚后所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该房产是登记在哪一方名下。但是,有以下四种例外的情形:1、父母赠与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外,夫妻双方结婚后,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2、夫妻书面约定。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离婚时也算是个人财产。3、以婚前财产购房。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并登记在出资人一方名下的房产。但是,这种情况下要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需要有充分的证据。主张属于个人财产的一方,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购房款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支付。4.婚前付了首付。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归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望对您有所帮助。山西宾利律师事务所---杨永红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买房,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的变动以登记为准,如果是在房产证上增加您的姓名,在实践中就理解为一种赠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是只是在发票上增加两人的名字,并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夫妻财产买房写父母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的房子写了父母的名字就代表是赠与父母的,那这个房子就不属于你们的财产了,也就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了。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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