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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的债务承担是,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债权人追索债权可以向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存续的公司要求偿...
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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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公司在进行合并之后,对于公司合并之前的原来的债权和债务将会有新的公司来承担,如果那些不清偿原来的债务或者债权,或者是没有给本公司的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是不可以进行合并的。 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在合并后的承担根据《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债务由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企业吸收合并后,债券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券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一收购方式实现对企业控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仍由其自行承担。但因控股企业抽逃资金、逃避债务,致被控股企业无力偿还债务的,被控股企业的债务则由控股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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