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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的法定刑量刑幅度主要有四个: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
《》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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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 (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 (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 (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第374条是走私、贩卖、运输、。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这几种情况。所谓的,是指行为人的确持有毒品,但是究竟是用来干什么,无法查明,这个时候,就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比如,公安人员在街上发现贩卖毒品的甲,而后又在甲的住所搜查出海洛因50g,这个时候50g的毒品就应当算做贩卖的重量。但是,如果甲是在街上贩卖枪支弹药,被警察搜查住所,发现了海洛因50g,但甲硬说是捡到的,或者自己吸食的,那么,在公安机关无法查明甲的毒品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情况下,就是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所以,《刑法》第347条只是针对贩卖,走私,制造,运输毒品进行的处罚。对于非法持有毒品,应当按照348条定罪量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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