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军产房屋有其特殊性,你之所以能住在军产房屋里,是因为你老公的军人身份,离婚之后房子跟你没有任何关系,而且你不能要求任何折价补偿。如果你还想了...
1、军产房若没有进行房改,个人就没有所有权,仅有承租权,离婚时若一方有困难,可以暂时居住;但购房款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最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时军人一方财产的分割: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平均分割。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问题可以参考以下的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将由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来代替;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距。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411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