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交通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的区别如下:1。认定两种责任的法律依据不同,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的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确定民事法律赔偿责任的一种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般来说,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应该包括三个方面:1。作为交警机关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即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2、作为人民检察院起诉交通事故的证据;3、是人民法院定罪量刑、确定损害赔偿的证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调查、检查、调查及相关检查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证明,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对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引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的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确定民事法律赔偿责任的一种证据,民事法律赔偿责任认定不应当单纯以交通事故认定来确定,还应当从损害行为、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主观方面的过错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其中因果关系的确定是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大难题。 司法实践中,我们认定因果关系一般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即依循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公平正义观念及善良风俗习惯和人之常情对因果关系是否存在而作出的一个判断。认定相当因果关系成立,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该事件为损害发生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2)该事件实质上增加了损害发生的客观可能性。 本案中,当事人黄某虽具有“夜间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停放排除故障未紧靠道路右侧,且在道路停留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过错行为,但该过错行为与受害者万某的死亡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为事故发生时当事人黄某及其所有的正三轮摩托车均处于静止状态,且黄某及其所有的正三轮摩托车均未与受害者万某发生过任何碰撞,在货车撞击黄某之前,受害者万某已经死亡,黄某的行为并不是造成本案受害者万某死亡不可或缺的条件,亦未实质上增加了造成万某死亡的客观可能性。同理,乐某的“站立在公路上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过错行为仅是造成本人受伤的一个原因力,与万某的死亡亦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黄某、乐某均不应对于受害者万某的直系亲属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中心在此分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0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290人已浏览
7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