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的,男方可申请投靠配偶迁移户口,不是必须迁移。投靠配偶落户办事条件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
应与男方协商借用户口簿办理,以福建省为例,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安派出所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可以申请迁移户籍回原籍,也可以就地申请分户,办理只有你一人名字的新户口簿。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可以的,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根据《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鲁公通(2016)179号):第五十七条公民之间的投靠迁移包括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夫妻投靠。第五十八条投靠迁移,应当由被投靠人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报,同时提交投靠人同意的书面说明。第五十九条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并提交现役军人证明、出国(境)定居证明或者死亡证明。
带着女方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0人已浏览
20,718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