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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原则如下: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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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法院处理原则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3、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婚姻当事人离婚时,应对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妥善处理。但是对该两个问题的处理并非一锤定音的,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对已处理的财产不服,一年内可以提起诉讼对一方在离婚时采取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造债务的,另一方可在发现之日起二年内提起诉讼。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在处理离婚问题的同时,可以一并处理财产问题,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财产问题还可以通过另案诉讼的方式解决。因此不论在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若涉及到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应允许一方对另一方行使物权的追及效力,因为物在呼唤主人。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应协商分配,一般应均等分配(无过错方可多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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