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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融资是用股票等有价证券提供质押担保获得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普通公司股权质押融资合理。权利质权的范围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股权等。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股东可以依法与债权人签订书面的股权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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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债券、基金; ·限售股、个人解除限售流通股、国有股均可参与股票质押融资,现在你应该清楚股票质押融资条件了。
股票质押融资形式只能将股票进行质押融资。而股权质押的主要形式包括股票质押贷款、股票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等质押权人既包括证券公司、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包括少量的非金融企业。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是指拟在深市,沪市以及香港等地区上市的公司股票,以质押的方式质押给第三方公司,从而获取一定额度的融资款,从而用于补充企业流动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是指股权持有人股东(即出质人)将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担保,从债权人(即质押权人)处借入资金的行为。
2008年10月,中国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 《规定》明确发债主体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此外,为保持用于交换的股票作为担保物的信用,《规定》还对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并且明确了用于交换股票的安全保证措施,防范债券的违约风险。 《规定》要求:公司债券交换为每股股份的价格应当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在调整或修正交换价格时,如造成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数量少于未偿还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换股所需股票的,公司必须事先补充提供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并就该等股票设定担保,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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