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牵引车。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
车主所驾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时,扣12分。比如,拿着C1驾照,却开摩托车。高速路上,车主驾驶的小轿车超速高于该路段最高限速的50%,一次性扣1...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执照的评分时间是驾驶执照的发行日期,每年发行日期系统自动评分。从驾驶执照的第一次收据日期开始,一年是评分周期,这样循环。2、驾驶执照的最初收据日期为2010年5月x日,驾驶执照的评分周期为2010年5月x日零时至2011年5月x日24时。3、违法记分值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值不足12分的,记分系统从下一个记分周期开始自动清零上一个记分周期的记分值(罚款结算后)4、记分满12分的,必须向驾驶执照发行地的列车员或违法行为地的列车员参加学习,考试科目1(一个记分周期连续2次记分满12分的增发科目3后考试)合格后,才能清零分数。否则,驾驶执照就不能正常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关于扣分达到12分的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车辆未年检不会扣十二分,应当由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去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5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