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以下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1、刑事回避制度适用的人员包括以下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法官、检察官、调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退出本案审理制度。回避制度是为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判而建立的制度。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是指与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及机构,不得参与该刑事案件的处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回避的适用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诉中回避人员有以下三类: 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到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这一规定利用公安司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公安司法人员自觉退出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28条) 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申请回避权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注意:申请回避权只赋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能擅自扩大到其他亲属。(《刑事诉讼法》第28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