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1998年1月1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公布施行) 第三条投标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了防止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招标投标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据此规定,“串通投标”属于法律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招标是指招标人发出招标通知,说明采购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其他条件,邀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法律咨询: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的咨询 我是一家私营建筑公司经理。今年3月初,某单位扩建办公楼,并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标价,获得较高的经济利益,我公司准备与其他几家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相互协商,私下进行争标,对外统一报送标价。可是有一家施工单位不同意,并说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请问:招标投标中的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律师回答: 为了防止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限制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从保护和鼓励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角度,对招标投标行为作出明确规范:“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据此规定,“串通投标”属于法律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3人已浏览
287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3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