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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 第51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全部退回。 仲裁庭组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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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仲裁庭组成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申请的,案件受理费应当全部退回。仲裁庭组成后,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或者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撤回仲裁申请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酌情退回部分案件受理费。根据上述规定,既然案件处于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的期间,说明仲裁委员会成员已经选定,此时申请人如果撤回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会酌情退回部分案件受理费的。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支持某项裁决。劳动仲裁裁决可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认为适用法律错误、作出裁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伪造裁决所依据的证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用人单位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后可以申请撤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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