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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已经下来,不存在用人单位和本人不服的,不需要再次鉴定,不再需要病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
工伤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医疗机构复印提交。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工伤职工因为种种原因,现在已经没有出院证和诊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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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和社保局(工伤保险基金)都会赔偿,工伤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用人单位承担);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承担);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承担)。具体的金额有你们当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病历丢了是可以做工伤鉴定的,但是需要当事人到医院申请查阅病历资料,并复印其本人的病例。 一般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取得工伤认定书后,以及能出示工伤职工的出院证明和诊断证明等材料,即使病例本丢失,对做伤残鉴定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可以。医院有病历资料,你可以到医院复印并要求加盖医院公章,即可以解决你的医疗资料的问题。《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工伤事故发生后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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