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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及其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
可以申请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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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服鉴定结果,可以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申请复审。你是9月1号收到的鉴定书,复审申请日期从9月2日起计算。如果对鉴定结果没有异议,并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就可以凭此鉴定书要求单位或劳动保险机构支付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如果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说的情况应当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对你的伤情进行评残,然后我们会根据你的伤残等级计算出合理的赔偿。虽然你的伤势已经康复,但是如果造成功能上的障碍,评到伤残的几率还是很高的。本律师事务所擅长处理各类工伤事故,因为工伤事故索赔的手续比较复杂,非专业人士去办比较困难,若你真的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最好带齐资料到本律所面谈。
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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