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寿保险合同告知义务的违反:年龄告知不实在人寿保险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是保险人确定可否承保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保险费率的重要因素。年龄越大,被...
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是由保险法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简单说就是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权利,主要有: 1、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是由保险法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简单说就是我国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的权利,主要有: 1、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依据为《保险法》第十六条。 2、因欺诈保险金而解除。依据为《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3、因年龄申报不实而解除。依据为《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4、因复效期失败而解除。依据为《保险法》第三十七条。 5、因危险程度的增加而解除。依据为《保险法》四十九条。 6、因未尽安全责任而解除。依据为《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7、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而解除。依据为《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保险法第十六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以下事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 (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维护保险标的的义务。 (3)被保险人未履行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4)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此种情况下,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两年的除外。) (5)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未按约定或法定期限支付当期费用的,合同效力终止,合同效力终止后两年内双方未就恢复保险合同效力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但是,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6)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7)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但也有例外,对此,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两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在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投保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存在物保漏报瞒报的情形。也就是说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针对的是投保人的不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投保人的不如实告知,必须能够影响到保险人是否订立保险合同或者确定保费费率的高低,以及足以变更或者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之评估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