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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
目前,北京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成立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有11万家,这些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下,将逐步进行改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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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改制重组方式是中国企业在进行股份制改组过程中资产重组的方式。它主要包括:①分立重组,即从原企业中,将一部分资产和机构分立出来,通过吸收其他投资者入股,设立一家股份制公司,这家股份制公司与原企业之间只存在投资入股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②投资重组,即由两家以上企业,通过发起设立方式,投资设立一家新的股份制公司,这家股份制公司与这些企业之间只存在投资入股关系,不存在隶属关系;③控股重组,即将一个或几个下属机构及其资产分离出来,通过吸收其他投资者入股,设立一家由原企业控股的股份制公司,这家股份制公司仍然隶属于原企业,是原企业的子公司,一些集团公司的改制常选择这种方式。[1] ④拍卖重组,即将原企业的资产通过拍卖,分别卖给不同的投资者,然后,由这些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制公司,一些中小企业的重组选择这种方式;⑤剥离重组,即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后,直接在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组建股份制公司,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采用这种方式;⑥公募重组,即企业经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批,通过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整体改制为股份制公司,这种方式为一些国有企业转为上市公司所采用。
1、改制重组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为民营企业,规范公司化运作,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企业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形成与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从而在法律上和组织上将子公司从母公司中分立出来。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各分立的企业间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根据企业分立时的资产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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