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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
撤诉后,如果纠纷还没有解决,可以再次起诉。起诉没有时间间隔限制,即法院裁定准许撤诉后,即可以再次起诉。 但是,对于离婚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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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还。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法条链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1、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2、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行政诉讼中原告申请撤诉有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二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两种申请都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 人民法院裁定是否准许撤诉的原则,主要有三点:1.原告撤诉是否损害国家、社会利益或他人权益;2.案件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撤诉是否反映原告的真实意志,有没有外力强迫或不正当干预的因素影响。
原告撤回诉讼后,诉讼时效暂停。撤回裁决送达当事人之日起重新计算。撤回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在判决宣告前要求撤回诉讼的行为。撤回诉讼申请,即原告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判决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诉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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