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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这里的译文...
司法实践中著作权法不保护违禁作品(涉黄涉赌涉非法盈利)、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其上的人格权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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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下列形式的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在《著作权法》中,发表权无所谓保护期。发表权是作者个人的权益,他可以将作品发表,也可以选择永远不发表。
很多朋友出版一些书籍,不清楚著作权保护方面的问题,那么,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作品有哪些呢? 违禁作品、已过保护期的作品(其上的人格权仍受保护)。注意:具有独创性的创作才称为作品,本人是基于这一认识进行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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