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香港公司签合同,老外没有签字,合同上签的是个人的名字,合法吗?

2022-01-20
1、如果在合同上签名的这个香港公司老外,是香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虽然只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未加盖单位印章,只要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相关注册登记上作了登记,对外就具有公示力,其代表单位签订相关合同与协议的行为理应视为单位的行为,单位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2、如果该老外是部门负责人,只有单位的委托授权文书,该合同才生效。一般来说,单位的部门负责人都是由公司内部任命,不在注册登记信息中显示,因此也不具有对外公示效力,部门负责人的签字行为不能当然代表单位。如果在必要时需要让其签字行为对第三人生效,必须有特别授权,即单位应为其出具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其办理的事务、权限范围、权限的截止时间等并加盖单位印章,签约对方应留存该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的附件,这样其签字行为才合法有效。 3、合同约定按样品交货,只要生产的产品达到和样品一致,达到样品的标准,对方就应当接收货物,支付货款,否则就是违约。 4、对方要求退还定金,在合同外附加你们装车,这一要求属于过分要求,如合同中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交易习惯。 5、如果对方起诉,香港也属于合同签订地之一,对方可以在当地起诉,当然你也可以在你们公司住所地起诉对方。 6、对方不按照约定提货,属于违约,你方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