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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
民事诉讼中变更诉讼代理人的申请应该由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民事诉讼的代理人是可以变更的,不过变更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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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受理案件以后,被告名称发生变更的,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被告在应诉时应当提供变更之后的主体资格证明,如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更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人:xxx,女,汉族,1980年3月6日出生,工作单位:xxxxx,联系电话:1xxxx,住址:xxxxx。被申请人:xxxx,男,汉族,1982年4月14日出生,工作单位:xxxxx,电话:1xxx,住址:xxxxx。请求事项:将原诉讼请求中第三项请求变更为:判令夫妻名下住房2套(桂园小区3-602,价值156127元;香槟花园1-503,价值276990元)、大众捷达车一辆(价值102975元)全部归原告所有。事实与理由: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已由人民法院立案审理,现由于原告诉讼请求书写错误原因,特申请对原诉讼请求第三项进行变更。恳请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准予原告的申请。此致xxx市人民法院申请人:二Ο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
328法院依职权更换,这才符合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所以赞成或反对变更当事人都不正确,应当在当事人提出变更或追加申请后,由审判人员向原告行使释明权,征求原告是否同意变更、追加被告,原告同意的,变更、追加被告后,继续诉讼。原告不同意的,则裁定驳回起诉。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法律上的依据是《法官行为规范》第四十六条(三)项规定:追加、变更当事人的,写明追加、变更当事人的时间、理由等情况。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结论:民事诉讼的被告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当事人,但是应征求原告的意见,原告同意的,变更、追加被告后,继续诉讼;原告不同意的,则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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