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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分到土地的农民可凭房产证获得补偿。被拆迁人的土地证是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的依据、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没有土地证但在可以明确权属的情况下可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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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无法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安置,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差异)分配给村民。如何将这些款项发放到村民手中呢?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当前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有三种情形:以村民小组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小组组织分配;以村民委员会为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时,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配;如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将分配方案提交征地单位的,征地单位也可根据该方案直接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村民。而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一般是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村民。企业和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会利用到公民的土地和房产,为了补偿被征收方的权益,也是规定了在征收后会按照征收补偿政策发放补偿款项,补偿款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当地颁布的政策以及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决定,如果双方有争议或者出现了违规操作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正式颁布,根据农村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提出了将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政策。“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的创新,明晰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权益。农村人都知道在上世纪末进行了二轮承包地的调整,这次调整主要针对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没有分到地的农民,调整原则为有过世的老人、外迁户口的个人,其家庭进行自调,多退少补,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无地农民,村集体拿出部分集体自留地进行调整。二轮土地调整直到这次土地确权,已经过了十几年。这期间随着农村的发展,及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集体成员间土地已经发生了变化,如:老人过世、孩子出生、婚嫁、孩子上大学户口转为非农、部分打工农民户口迁出等,农村土地出现了不均衡的现象。由于本次土地确权是在二轮承包土地延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的承包关系暂时不改变,承包年限不改变,这就是意味本次土地确权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土地调整。没分到地的农民只有等到下次土地调整窗口开启才可以重新分地。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的家庭收入方式发生了变化,不再单一依靠土地生存,农民以打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如果想返乡发展农业,对于无地农民来说,只有通过土地流转,获取土地经营权,但这无形中又会增加种植的成本。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将出现,新型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将成为农村的主导。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可以流转土地、可以贷款、可以入股新型农业主体,获取更多的土地效益。而对于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来说,这些差距将会越来越显现。
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正式颁布,根据农村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提出了将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政策。“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的创新,明晰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权益。农村人都知道在上世纪末进行了二轮承包地的调整,这次调整主要针对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没有分到地的农民,调整原则为有过世的老人、外迁户口的个人,其家庭进行自调,多退少补,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无地农民,村集体拿出部分集体自留地进行调整。二轮土地调整直到这次土地确权,已经过了十几年。这期间随着农村的发展,及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集体成员间土地已经发生了变化,如:老人过世、孩子出生、婚嫁、孩子上大学户口转为非农、部分打工农民户口迁出等,农村土地出现了不均衡的现象。由于本次土地确权是在二轮承包土地延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的承包关系暂时不改变,承包年限不改变,这就是意味本次土地确权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土地调整。没分到地的农民只有等到下次土地调整窗口开启才可以重新分地。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的家庭收入方式发生了变化,不再单一依靠土地生存,农民以打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如果想返乡发展农业,对于无地农民来说,只有通过土地流转,获取土地经营权,但这无形中又会增加种植的成本。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将出现,新型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将成为农村的主导。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可以流转土地、可以贷款、可以入股新型农业主体,获取更多的土地效益。而对于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来说,这些差距将会越来越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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