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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情形属于风险代理,但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比如刑事案件就绝不可能实行风险代理,除非律师想丢自己的饭碗,还有国家赔偿、与人...
风险代理,是委托人与约定的一种特殊的律师服务方式。的当事人事先不支付法律服务费或只支付少量服务费,当委托的法律事务达到约定的目标之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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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的易轶主任律师。根据您提问中描述的情况,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一般民事案件可以实行风险代理,但是工伤风险代理合同无效。
人身侵权案件可以风险代理吗?答案是否定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广义的概念,它包括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道路(非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风险代理是指委托人不先支付代理费,事件执行后委托人按执行债权的一定比例向代理人支付报酬。败诉或无法执行的,代理人无法获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赔偿金的性质决定了无法代理风险的方法。人身损害赔偿是受害人身体受不法侵害后获得的与受损害程度相当的赔偿。从表面上看,受害人获得了物质利益,赔偿款具有财产性。但是,除了从赔偿金中扣除受害者替换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外,其馀赔偿金额与受害者的人身权有很强的依赖性,与受害者今后的生活有直接的关联性,因此无法认定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事件中获得的赔偿金是财产性事件。这样的案件执行风险代理,很可能会变相减少受害者的赔偿金额,影响受害者今后的生活,不利于保护受害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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