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房未经同住人许可不能随意实施转让。公房承租人处分其承租权的自由受共同居住人意思表示的限制,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
公房未经同住人许可不能随意实施转让。公房承租人处分其承租权的自由受共同居住人意思表示的限制,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未经同住人同意而转让公房使用权的情形,大体会产生如下两种法律后果: 第一,原同住人已搬离公房,受让人已实际入住。这表明原同住人是以搬离的行为对公房承租权转让进行了认可,这种情况下可认为同住人已同意,因而转让有效。如果同住人有证据证明其搬离是基于原承租人的欺诈、协助、诈骗等的,那他可以向原承租人要求赔偿。 第二,受让人尚未实际入住公房,仍居住在内的同住人有证据证明承租人没有经过其同意而进行了转让,或者在同住人已搬离的情况下,同住人有证据证明搬离是基于承租人的欺诈导致的,这时,这种转让就是无效的。受让人的损失可向承租人(即转让人)主张。
公房承租人转让承租权应事先征得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因此,公房承租人处分其承租权的自由受共同居住人意思表示的限制,在未经共同居住人同意的情况下,从维护居住生存利益角度出发,原则上应确认该转让合同无效。 但对于受让人已实际入住公房的,也应本着尊重现状的精神,合理保护受让人的交易安全利益。
公房未经同住人许可不能随意实施转让。公房承租人处分其承租权的自由受共同居住人意思表示的限制,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可以收回房权;第三人善意实际占有的应当认定为有效,当事人有权请求对方按其所占份额予以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