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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意外职责根据交警部门出具意外认定书为准; (二)赔偿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任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够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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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开车门碰到旁边车门是否算逃逸需视情况而定:1、停车场开车门碰到旁边车门及时处理的,不算逃逸;2、不处理偷跑的,算逃逸。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发生严重事故的,并不构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
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没有尽到观察过往电动车的注意义务,主观上负有过错。此时,交警部门对责任划分很可能认定机动车全责,电动车无责。关于开门的人和司机的责任划分问题,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需要分析开门的人与司机的各自的过错。如果开门的人没有注意观察过往电动车,负有过错,而司机也没有尽到提醒开门人注意观察的义务,也负有过错,但相对来说,开门的人的过错比司机的过错要大,开门人要负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如果被交警扣留,停车费用需要支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和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给予口头警告,使其立即离开。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离开,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将机动车拖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拖车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扣车产生的拖车费用不需要当事人承担,但由此产生的停车费用需要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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