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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
关于政府非法集资的处理办法的回答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如果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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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这个关于处理非法集资处理办法是什么,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召开,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工信部、公安部、民政部、住建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在内的14个部门联合出击,对非法集资进行综合化治理。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当日透露,将推动《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尽快出台,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法律制度保障。1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针对非法集资管理办法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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