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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在面临被断水、断电、断气的逼迁式时有着丰富多样的维权途径。譬如以供电为例:此时,如果电力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处理,被征收人就可以向法院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的规定,供电公司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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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交房日期和户口的具体事项规定是否都有明确规定。若户口的违约责任承担,没有明确规定,则很难通过诉讼处理,因法院不受理户口争议的案件。2、有关交房的纠纷,属于排除妨害纠纷,可诉讼法院,并要求对方承担居住使用费。另外,可通过断水断电(因你已属于房东)迫使对方搬离,但是,断水断电的措施,必须要严格确保你不存在任何可能的违约情形,否则,所造成的损失对方是可以向你主张的。建议携带好所有资料当面详询,帮助制定应对策略。
首先,对方如果未在合理期限内就断水断电逼您离开,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其次,如果因对方行为造成您的直接损失,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例如正常的搬迁费、装修补偿,但是营业损失费应该不予支持; 再次,关于未搬迁的物品,您要跟房东协商,要求给予一定宽限期,如果对方不给予宽限期造成您损失的,您可以要求赔偿。 最后,建议您积极跟房东协商,就房屋装修费用及相关物品是拆除还是归房东所有,然后进行折价补偿。 附相第十一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本条与第十条相对应,规定了合同解除时,对于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规则: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无法按照约定的租赁期限使用房屋,也就不能完全享用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价值,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损失。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应自行承担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的损失,但出租人同意利用装饰装修的,应予适当补偿,补偿标准参照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 (3)因当事人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对于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将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减去出租人同意补偿的部分的剩余价值,由出租人和承租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对于出租人不同意利用的,则按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由双方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 (4)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按照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共同分担,一般为平均分担。 所谓“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物残值”,是指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在剩余的租赁期限内尚存在的价值。计算残值的方法是按照租赁期限,将装饰装修费用平均分摊,从而得出合同解除时剩余租赁期内附合的装饰装修费用价值。若双方对装饰装修投资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可委托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物业管理处无权断水断电,即便该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所以你要求物业管理处断水是不明智的,也达不到目的。 建议你用相机对屋内墙壁渗水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同时书面向物业管理处要求出面协调处理(一般会同意),关键不是希望管理处能协调成功,管理处的书面回复及协调人可以作为证据及证人。此时,可以委托律师致函你的邻居,要求限期整改,否则起诉要求排除妨害及赔偿损失,必要时把管理处列为被告或第三人。 点击左边有我的联系方式,请记住我的联系方式,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联系,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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