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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个朋友担保小额贷款,到银行签字的时候才发现是给他的朋友贷款的,当时我也没想太多,因为我相信我的朋友,所以就签字了,签了一式三份的合同,...
本人没人签字却成为担保人,可能是由于他人冒用身份证造成的,是属于合同诈骗的行为,当事人可以与债权人沟通,证明自己没有提供债务保证,然后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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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银行而言,你是义务人。你是义务人,不是权利人,你应当履行义务,而不是要求新的权利,提出新的主张。其次,你让你朋友用你的名义贷款,本身违法,这种后果你需要自己承担,而不能转嫁到银行即债权人身上。最后,你偿还之后,可以通过向你朋友追偿来获得损失弥补。当然,追偿不过来的,也不要归罪于他人。 注意道德、财务、信用、合规、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当发生贷款还不上的时候,担保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予以偿还。担保人对于代替被担保人偿还的贷款数额有向被担保人追偿的权利。同时,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对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约定了连带责任。就是说有无专门的条款或文字对担保责任作了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则贷款人即可要求担保人连带偿还,如果没有约定,则应由借款人首先偿还贷款,包括用其所有资产进行偿还,直至无力偿还为止,才有担保人代为偿还。以上是银行贷款还不上担保人咋办的回答请采纳。
为银行贷款担保,银行有规定格式的担保合同,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规定保证人要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您可以看一下当初的保证合同),因此估计连带责任是跑不了的了。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你们几个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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