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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名股票可以通过交付方式转让,但是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或者是其他方式转让。此时也需要进行工商变更...
一、法人股股票以什么记名 法人股股票,应记载法人名称,不得以代表人姓名记名。 二、法人股票的分类 (1)按股东权利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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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不记载姓名或名称的股票。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流通手续简单。在我国,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这种股票所有权的特点是必须具体地占有股票本身,持有无记名股票的股东需要经常向公司提示股票,留心股东大会的消息。无记名股票的好处在于发行手续简单,易于购买和转让,不足之处在于对股东情况难以控制,可能导致经营风险较大。按照规定,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可以任意转让的股票。任何人持有此种股票就是公司的股东,都可以凭持有的股票对公司主张股东权,享有该股票所代表的权利。《司法解释四》
不记名股票交付即是转让,记名股票可以以背书或其他方式转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与记名股票的转让方式相比,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较为简单。大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其方式依一般无记名有价证券转让的规则,只要股份持有人将股票交付给受付人后,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成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 1、中国《》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30日以前就前款事项作出公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2、《法》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应属非法交易;股票持有人交付股票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原持有人则丧失其相应的股份和股东权,股票的受让人即成为公司股份的合法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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