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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害人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021-10-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罪犯非法占有、处置受害者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追缴或命令赔偿,根据追缴赔偿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如果经过追缴或退赔仍无法弥补损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根据该规定,刑事犯罪中的受害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是有前提条件的,即追缴或赔偿无法弥补损失。法院刑事判决生效后,才开始刑事追缴或赔偿手续。经过刑事追缴或赔偿无法弥补原告损失的,原告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有权提起民事附带诉讼吗?如果一审判决判决之前没有提起,可不可以再次提起民事附带诉讼。但刑事判决生效后,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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