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财产损失的补1994年5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药费,以及残疾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车祸赔偿金打到谁账户问题,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金应该支付给受害人本人,是不能打入其他人银行账户上的,只有在受害人本人签订或者按手印的情况下,同意他人代#理领取,或者同意转入其他账户。那么是可以转入受害人同意的账户上,或者由授权代#理人领取的。都是按照受害人的意愿进行的。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1、误工费赔偿的基本原则: (1)误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的收入; (2)误工费还包括兼职的收入; (3)误工费必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依据,对于单位没有扣发的收入,不予赔偿;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收益; 2、计算标准: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伤残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需要的证据主要有: 医院的休假证明、住院证明; 法医鉴定意见或伤残鉴定意见 单位误工减少收入证明 其他收入证明或者工作证明 四、护理费 计算标准:根据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人员的收入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决定 (1)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但是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实际护理期限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应另行起诉请求继续支付护理费,护理费支付期限为五至十年。 (3)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赔偿标准。就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赔偿年限。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继续赔偿情形。采取一次性赔偿残疾补偿金后,如果受害人存活超过确定的参加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法院起诉重新要求支付残疾补偿金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参加补偿金5到十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5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311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