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无独立请求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是由于案件处理的结果...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于已经进行的诉讼,就其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利,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00年2月,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举例。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但是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去的人,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2004年1月。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概念: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地里的请求权,但是对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发路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2.参与方式: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诉讼方式参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依申请或者由法院依职权追加。 3.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无权提起管辖权异议。但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上诉。
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如下:1.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实体权利,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则不能;2.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本诉的当事人为被告,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不能这样做;3.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当事人,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只具有准当事人的地位;4.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上诉的权利受到了限制;5.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上诉是两个“现存之诉”的合并,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是“现存之诉”与“未来之诉”的合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1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383人已浏览
9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