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汽车保险新规定是: 1.按车辆实际价值计算保费,同价不同款汽车保费不同; 2.新规扩大保险责任范围; 3.增加“代位求偿”权。 根据《保险法...
看赔付额度。财产损失是否超过2000,医疗损失是否超过10000,死伤是否超过11万。如果超过了,就也把商业险的优惠占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8年新的汽车保险政策①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保费。在同价不同的汽车保费变更之前,车主在购买保险时根据新车的购买价格确定保险费用。费用变更后,车辆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当发生全部损失时,车辆可以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比较费用变更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会更低。费用变更后,如果车辆以同样的价格投保,车型不同,保费也不同。权威评估安全系数高、维修方便(零部件便宜)的车辆,保费会更低。②新规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被保险人或司机家属可以在三项责任保险下进行赔偿。与过去不赔偿家庭保险的情况相比,费用变更后,其保险责任范围变得更广。此外,台风、热带风暴、暴雪、冰淇淋、沙尘暴、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也增加到车损险的保险责任中,各种保险也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协议。③出险越少,驾驶习惯好,保费越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不仅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取决于车主的驾驶习惯和驾驶风险。简单算一下,上一年没有出险。综合计算,车险费率最低可享受基准费率的60%。连续两年不出险,保费最低可打五折。连续三年(或以上)不出险的,保费最低可打四折左右。④增加代位求偿权,简单来说就是当我遇到对方负全责的保险事故时,如果对方因为保额不足或者无力赔偿,受损方可以要求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偿,然后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追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