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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报失踪,需要如下条件:凡是符合条件的,派出所将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登记。按...
这是可以报案的,但不算失踪,法律规定的宣告失踪的情况是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情况。 至于找不找得到,说不准,不能给一个准确的答复,要看派出所办公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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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失踪需要经过司法程序作出的,才能产生相应的效果,例如以后宣告死亡、解除婚姻等等。派出所出具的应该是你报告失踪的证明而已,可以做为计算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时间节点。宣告失踪的条件:(一)有下落不明的事实。如发生洪水、地震、战争等情况。如果知道某人在某地,即使很久没有回来,也不能认为失踪。(二)下落不明必须满两年。其中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三)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被宣告人失踪的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公民和法人。(四)必须经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任何单位与个人没有这个权利。
1.由警方立案; 2.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 3.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以及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 4.查视频监控,追踪失踪人口的活动轨迹; 5.查失踪人口身份证使用显示出现地。
第一、你的保证派出所不会核实,当然也不会采信。第二、如果是真的失踪了,你需要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宣告失踪或者是死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6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踪,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事实。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离开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与任何人都无联系,杳无音讯。认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时间,应当从公民离开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连续计算满2年,中间不能间断,如有间断,应从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来信时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登报寻找失踪人的,从登报之日起计算。 2.必须是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关系或者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与之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的人。 3.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申请人的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其他有关机关,是指公安机关以外的能够证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机关。宣告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清理下落不明人的财产,指定诉讼期间的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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