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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申请破产清算的,您需要及时向法院申请优先债权,避免对方资不抵债。具体案情是什么?是涉及什么纠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该法人可以向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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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情况,1、审查破产宣告日前六个月企业的财务收支,通过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处理,看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资产和非正常压价等违法行为。 2、核对从行业会计科目转人破产清算会计科目是否与《暂行规定》相符,金额是否正确。 3、应收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有无法院裁定或财政部门批准。 4、存货的毁损盘亏的处理有无必要的程序和是否经批准。
首先,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这种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 最后还要对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 最后,清算组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其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如果清算公司向外进行了投资,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收对外投资;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破产清算的流程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破产企业。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予以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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