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应当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诉讼权利,通常称为“公权”。 提起公诉是侦查和审判之间承前启后的一个重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或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认为需要提起公诉或作不起诉处理的案件应当一律送交人民检察院内设的审查起诉部门审查决定。通过对案件的全面审查,不仅可以有效地实行侦查监督,而且只有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人民法院顺利审判打下了可靠的基础,既能准确、及时地打击和惩罚犯罪,又可防止把无罪的人和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交付审判。所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工作,是体现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实行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的刑事诉讼原则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运用国家专政机关的力量追诉犯罪,保护人民,顺利完成刑事诉讼任务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正确处理案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具有重要作用。
如果有以下条件之一,可以要求撤回诉讼:(1)发现没有犯罪事实(2)发现犯罪事实不是被告人的事情(3)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撤诉决定书应报检察院长或检察院决定书,并书面向人民法院提交判决书。开庭审理中,人民检察院要求撤诉的,是否允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如果是刑事自诉事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调停自诉事件的自诉人在宣布判决之前,可以和被告人和解或撤回自诉。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如果发现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1)不存在犯罪事实(2)犯罪事实不是被告人的,(3)情节显着轻微,危害少,不认为是犯罪(4)证据不足或证据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5)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承担刑事责任(6)被告人是精神病人,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发生危害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4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