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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一般有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
1、行政强制一般有六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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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行政诉讼案件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对强制执行问题作出以下规定: 1、第153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中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第156条规定,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强制执行的复议期限为六十日,诉讼期限六个月。 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于行政案件强制执行期限为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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