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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上建立的,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和法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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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上建立的,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不愿意卖房的,显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若您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了定金合同,按照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对方当事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房价上涨的,对方当事人应当适当赔偿。
1、您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成立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2、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上建立的,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双方应该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诚实信用的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不愿意卖房的,显然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若您与对方当事人订立了定金合同,按照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对方当事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6、房价上涨的,对方当事人应当适当赔偿。
1.根据法律规定,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要看你们的租房合同中是否有关于该押金的约定,押金是否具有违约金的性质,关于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个人认为如果仅仅只是约定了你违约时押金不予退还并且没有造成其他损失的话,那么房东不可以再向你主张违约金,但是如果还发生了损害,押金不足以弥补其损失时,个人认为其有权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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