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一、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当事人均无条件提...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一、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当事人均无条件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关于登记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登记离婚,应符合《》、《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一、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三、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四、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五、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1、初审初审是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初步审查,询问一些基本事实。 2、受理(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因《声明书》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本人亲自签署,所以不能提前申领。 (2)婚姻登记员监督并签名。 3、审查(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2)询问相关情况; (3)查证记录是否属实。 4、补发(1)经查证确认属实、符合补发条件的,予以补发;(2)不符合补发条件的,不予补发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婚姻登记机关对不具备补发证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当事人办理过结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结婚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时间和费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或即时办理(符合补发条件的,也有当场补发结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6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