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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主要客户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户是国家职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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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或受贿金额较大(3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或其他重大情节(1万元以上不足3万元),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罚金。(二)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巨大(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贪污或受贿金额特别巨大(300万元以上)或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150万元以上不足300万元)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金额特别巨大(300万元以上),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处于无期徒刑或死刑,处于没收财产。
以下两种交易形式可认定为收受贿赂行为,财物价值达到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涉嫌: (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屋、汽车等物品的;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也可认定为收受贿赂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数额三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侦查,涉嫌受贿罪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关于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问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的;(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的; (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受贿数额按照交易时当地市场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计算。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受贿。
对犯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可以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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