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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根据不同类型的行政诉讼案件,法律规定如下:1。提起行政诉讼种情况: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自知道作出具...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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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而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十五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六个月。
行政诉讼中的诉讼时效规定如下: (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 5)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原因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耽误起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 第 一、二款、第四十八条
跟大家明确一下,行政诉讼中并没有时效的概念,准确的应当是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现将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归纳如下: 第一、一般起诉期限:六个月,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第二、特殊期限: 1、不服行政复议决定起诉的期限: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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