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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包的牧业村从2007年到2016年的10年承包合同,以前种植小麦都能享受国家的补贴,但今年公社不让种植油料,包括甜菜,只能种植小麦,但种...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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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齐全的厦门市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招收厦门市农村劳动力社会保险补差。
一般不能到外地领取,应到各地的农村信用社领取。目前国家对农民的补贴主要是种植粮食的补贴。一般每亩在100元左右。目前根据各省的情况不同,有的地方开始对棉花、油菜的种植也进行了补贴,但补帖的标准便很少了。具体领取办法建议去县级农村综合改革办(一般设在财政局)去咨询。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家庭承包形式”,而应该是以“其他方式”承包的,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如果是种植的粮食,原则上应该给承包人,因为一般情况下,是只有种植粮食才给以补贴,不种则不给,村里将土地承包给你,种什么就由你定,你种粮食国给就给补贴,你不种粮食国家就不给。当然我们这里的实际操作中也分两种方式,一种是不给的承包人,另一种是给的承包人,但适当提高承包费。
目前,我国法律对被执行人成为公司股东没有限制,但如果被执行人拒绝执行判决,失信,就会受到限制,即使成为股东,也会被执行股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并依法对其进行信用处罚: (一)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和抵制执行; (三)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避免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消费限制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和行业协会通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供有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对不可信执行人进行信用处罚。 人民法院应当向征信机构通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征信机构应当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NPC代表、政协委员等。被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不可信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被列入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不值得信赖的情况通知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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