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和丈夫是再婚,各有一个男孩,他的孩子在我们这里一直是我在照顾,我的孩子在前夫那里。我们结婚后有了一个女儿。丈夫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他的孩子...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若对方拒绝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如果前夫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是会得到支持的。 1、如果是法院已经判决前夫应给付抚养费的金额,前夫不主动履行的,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使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2、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3、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茫茫人海中两个完全陌生的人,由于百年修来的缘分,走到一起相识相知相恋,并最终步入婚姻的殿堂,在一个屋檐下相濡相沫过日子生儿育女是多么不容易!我认为离婚是最坏的选择,是下下策,确实没到万不得已,感情难以维系的境地,最好不要走离婚的路。对双方、双方的家庭、父母子女亲人会造成很大的的伤害。特别是对子女,如果还未成年,对他们的成长,甚至一生都会造成难以弥补无可挽回的伤害和恶劣影响!建议双方认真反省检讨自己,不要揪住对方的过错耿耿于怀,多想想对方的好处和优点,多回忆一下当年热恋的浪漫和甜美温馨,尽量多为对方着想,为对方做出一些让步和改变,宽容原谅对方的以往不是,最大程度为挽回和和好做努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4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