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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解除的方式, 第一个就是根据双方的意愿来解除合同,委托人在出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及法定的其...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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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解除的方式, 第一个就是根据双方的意愿来解除合同,委托人在出现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其他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及法定的其他情形时,可以解除合同,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委托人只要将解除合同的意思通知对方,委托合同也可解除。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因为委托合同的建立是以双方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前提的,这种信任若发生动摇,委托合同也随之丧失了存续的根基。 第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
甲方: 乙方: 现就乙方委托甲方作为XXX涉嫌贷款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一事,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见: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XX年7月25日之日起解除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所收取的律师不予退还。 三、自20XX年7月25日起,甲方即终止代理关系,乙方所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7月25日
委托人可以通过解除委托合同协议书与律师解除委托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可以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者代理,同时可以另行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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