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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中的一年期定期检验,可由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取得医用氧舱检验资格的人员进行,也可由认可检验单位进行;三年期定期检验必须由认可检验单位进行(...
医用氧舱检验单位未按本规定的要求对医用氧舱制造、安装进行监检或对在用医用氧舱进行定期检验的,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检验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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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含安装,下同)过程中,更改或代用医用氧舱舱体及配套压力容器主要受压元件的材料,医用氧舱系统中主要设备、仪表,必须取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附修改通知单。
本规定中的一年期定期检验,可由医用氧舱使用单位取得医用氧舱检验资格的人员进行,也可由认可检验单位进行;三年期定期检验必须由认可检验单位进行(婴儿医用氧舱除外)。
一年期定期检验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阀和压力表的校验;(二)测氧仪的工作可靠性;(三)氧浓度超标报警装置灵敏、可靠性;(四)管路常开(或常闭)阀的动作情况;(五)应急排放阀动作情况;(六)自动操作系统的手操机构动作情况;(七)应急电源及应急照明系统完好情况;(八)空气过滤器滤材;(九)测试舱体与接地装置的连接情况及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十)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十一)供氧、供气系统完好情况;(十二)航门及递物筒密封圈是否老化(失效);(十三)观察窗和照明窗有机玻璃的状况(发现有老化银纹,或医用氧舱升压次数达到5000次,或使用时间达到10年的,应及时更换);(十四)其它需维护的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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